亮点三
两周岁以下子女
抚养权不再有争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双方离婚后 ,法典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惑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问题为答,
亮点一
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亮点二
进一步明确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关于婚姻的相关内容,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的 ,